来源:松江交通事故律师 发布于:2020/6/5 7:03:04
交通事故颈椎损伤定残一般可以是五级或者六级。其中,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,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。做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:
1、委托书;
2、病史资料:
(1)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;
(2)住院病史:入院记录(大病历)、手术记录、出院小结等,由医院盖章,多次住院的均需复印并加盖印章;
(3)X光片、CT片、MRI(核磁共振)片、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;
(4)治疗费用清单原件(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例);
(5)必要时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;
3、交通事故认定书;
4、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以往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;
6、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或重新鉴定申请书(法院委托的案例);
7、送检材料清单一式二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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